根據(jù)《中國氣象局人事司關于轉發(fā)<國家氣象中心(中央氣象臺)與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交流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氣人函〔2021〕317號)精神,按照《方案》規(guī)定的程序,現(xiàn)將第32期國家氣象中心(中央氣象臺)與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交流計劃公告如下:
一、招收名額及交流時間
本期計劃接收5-10名省級氣象部門骨干預報員進行交流,交流時間:2022年12月-2023年5月30日。
二、基本條件
1.政治素質高,愛崗敬業(yè),作風正派,有較強的團結協(xié)作精神。
2.預報經(jīng)驗豐富,或有較強的預報技術研發(fā)能力或決策服務能力,一般應在預報、預報技術研發(fā)或決策服務崗位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3.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,年齡在50歲(含)以下,具有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。
4.對于專業(yè)技術能力特別突出的人員,可以適當放寬專業(yè)技術資格條件。
三、有關要求
省級氣象部門應對推薦人員的業(yè)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嚴格把關,并按照《方案》規(guī)定的程序進行推薦。預報員交流工作時間按照《方案》規(guī)定的時間執(zhí)行。根據(jù)《方案》的基本精神,骨干預報員在交流期間,國家氣象中心為交流預報員提供住宿、必要的辦公條件。
四、報名程序
省級氣象局人事部門組織符合條件人員進行申報,提出推薦人選,并將推薦人選的報名表(word版及掃描版)和省級氣象部門推薦函(掃描版)的電子版材料通過氣政郵報送至國家氣象中心黨委辦公室(人事處)聯(lián)系人,報名截止時間:2022年11月18日。
聯(lián)系人:崔絢(事項咨詢) 顧華(材料報送)
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8407141/68407905
氣政郵:崔絢/黨委辦公室(人事處)/氣象中心/中國氣象局
顧華/黨委辦公室(人事處)/氣象中心/中國氣象局
國家氣象中心
2022年11月2日